关于受托担任监护方的公示(沪第 021004 号)2026-01-06受托公示沪第021004号根据委托人郑女士登记意定监护指定,本机构为监护人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登记编号:202601-021B02-004被监护人:郑女士监护方:上海长宁区和谐社区为老服务中心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,利害关系人可向本机构提出异议。联系方式详见本站「联系我们」← 上一条关于受托担任监护监督方的公示(沪第 021003 号)下一条 →关于受托担任监护监督方的公示(粤第 020001 号) 返回公示列表 →